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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综合执法局
2022-11-30 09:22:12
来源:
雅江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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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责任体系,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
(三)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四)负责对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及公共附属设施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自行车行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景观规范管理工作。
(五)牵头实施由县政府组织的有关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配合协助划转行政处罚权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行业整治行动;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牵头组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处理城乡 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扬尘治理有关工作。
(七)受理职责范围内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和各种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在行政执法监管方面的分工。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实现行业(领域)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其行业(领域)监管主体责任不变。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监测等职责;负责制定行业(领域)行政执法规划、年度计划、管理措施、行业规范标准和目标责任等;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行业(领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协助配合、监督指导市执法局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市执法局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专业意见、提供资料或者进行检测、检疫、鉴定、认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书面意见、结论或者提供相关资料。
执法局根据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有关要求,制定全局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相关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统一组织实施重大执法活动。
2.与县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及与审批事项相关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和图审工作,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执法局负责划转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并对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行为实施监督。
3.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及商招店招内容监督。执法局负责规划区非规划聚集市场、流动摊点的占道行为的规范管理,负责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负责户外广告及商招店招设置管理。
(十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