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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发改局
2022-07-21 08:54:30
来源:
雅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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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木雅广场3号楼14楼 办公时间 夏季9:0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5121836

      负责人

李勇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委办〔2019〕12号)和《雅江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雅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雅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机改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雅江县发展和改革(以下简称县发展改革局)雅江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雅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第三条中共雅江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财经办)设在县发展改革,接受中共雅江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战略和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要点等重大经济事项。指导、推动、督促县委重大经济决策的组织落实,研究部署重大经济决策督察,总结推广经济工作经验。

第四条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政府委托向人大提交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总量平衡。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金融政策,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保证全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负责全投资宏观管理,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拟定年度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全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保障等事宜参与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的概算审查审批。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实施国家、州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农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全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十)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平衡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民政等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拟定并协调实施全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编制全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公路、铁路、机场等综合交通的统筹规划和发展协调,组织协调和处理全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十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和执行价格、收费改革方案,管理县级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六)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监督执行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管理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相关工作。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和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八)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生产安全管理,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农网改造规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有关职责分工。

1)外商投资管理。配合州发改委和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县发展和改革规定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2)并购安全审查。发展和改革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3)园区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园区的规划布局、产业规划和各园区的特色与功能定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园区建设工作。

4)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发展和改革承担全能源发展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能源和电网建设中长期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转报能源及电网建设项目,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

2.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发展和改革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3.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定物资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县级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第四条  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纪廉政建设、人事、劳资、文秘、会务、档案管理;承担信息、依法治理、信访、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目标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实施机关电子政务,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办局党支部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拟订本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国民经济综合股。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研究提出全县生产力布局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研判预测全县经济运行态势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发展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提出州级以上开发区新设、扩区、调意见,指导、协调和管理开发区建设申报州预算内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申报新型城镇化建设州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转报承办雅江县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全县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申报国家和省、州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联系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债券转报发行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登记。提出全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全全口径外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的总量、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投资和重点项目管理股。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提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编制政法、政权、城建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和省、州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支持藏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拟订藏区专项资金项目规划,提出使用藏区专项资金的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藏区专项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汇总申报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指导监督项目计划实施

担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级各部门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相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基础产业和社会发展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综合分析工业、文化、旅游、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工业、文化、旅游、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核准、备案和转报工业、文化、旅游、服务业、流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项目。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特种行业有关工作。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平衡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教育体育、民政、文物、新闻出版、社会团体、妇女儿童等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实施情况。参与制定社会发展相关法规,推进相关体制改革,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和藏区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建议,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安排省、州、县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组织实施。

(五)政策法规与环境保护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县委深改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配套规定和实施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项目招标事项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投标活动参与招投标平台管理。负责承办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拟订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相关工作。

(六)农村经济和基础产业股。研究提出全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农业农村改革等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各类涉农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及乡村振兴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重大生态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农牧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建设项目。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承担“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省重大战略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

(七)价格综合管理股。拟订全县价格调整方案、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录。按省政府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成本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定价,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工业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并公布重要工业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贯彻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制定辖区内城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燃气等价格或收费标准。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市场价格分析、预警、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监测全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网络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法规和政策。制定州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年度审验,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八)粮食综合管理股。承担粮食流通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粮食流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粮食应急保障、市场监测预警工作。提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轮换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并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物资储备管理,承担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粮食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国家和省、州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贷款管理。指导粮食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九)能源管理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能源发展的目标和措施;研究分析、预测预警能源供需和能源应急对策及计划管理,提出促进能源发展、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政策意见;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生产安全管理;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建设管理;参与协调解决重大能源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和建设条件。

承担全县电力发展情况监测工作;提出电力发展布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电力项目和建设管理;提出电力结构调整意见,参与节能发电调度、直购电试点相关工作;提出电力改革政策和方案,协调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负责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工作。

(十)对口帮扶办。负责统筹、联系、协调全对口支援受援工作。和州级部门协助编制广东省对口支援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省内对口帮扶规划,跟踪落实对口援建项目,监督检查援建项目实施情况和已确定援助事项落实情况;收集报送对口支援项目进度、工作进展等情况和信息负责协调委、政府到支援方考察对接事宜;协助支援(帮扶)市到开展考察调研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与州对口支援办衔接落实具体工作;负责承办委、政府、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组织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