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解放街116号2栋6楼 | 办公时间 | 夏季9:00-12:00;15:00-18:00 |
联系方式 | 5124163 | 负责人 | 拥忠翁姆 |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号)和《雅江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雅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雅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机改发〔2019〕1号)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雅江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是雅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雅江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审计办)设在县审计局,接受中共雅江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审计工作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县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设县委审计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审计办日常事务。县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审计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草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干部人事及档案、承担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外事、新闻宣传、财务及资产管理、信息化项目等工作;负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考核,承担重要事项督查督办。
(二)政策跟踪及预算监督审计股。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实施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组织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三)综合执行审计股。督查、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跟踪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办理情况;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稽查,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绩效与财政运行管理情况审计工作;监督国有企业资产营运和绩效管理情况;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