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雅江县印发了《雅江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低收入人口“闭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民政【2021】192号)(以下简称《通知》),雅江县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印发,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印发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设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通知》印发依据
本次印发主要按照《甘孜州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川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指南(第一版) 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雅民政 (2021] 76 号雅民政 (2021) 203 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等相关要求,做好低收入人口全面摸排、对象认定、动态监测、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等工作,对低收入人口实行从“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形成“闭环”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雅江县低收入人口“闭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通知》主要架构
办法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三是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四是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五是数据归集。
四、《通知》主要印发内容 此次《通知》共五部分,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摸底排查、监测预警、救助帮扶困难群众。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开展走访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坚持城乡统筹,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兼顾城市低收入人口;坚持动态监测,建立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坚持精准救助,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做到低收入人口定期更新;坚持分层分类按困难群众不同救助需求,会同相关部门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
低收入人口认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农村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 4 大类对象”。同时,为严格区分民政现有低收入家庭与低收入人口,故将低收入家庭更名为低保边缘家庭,并同步做好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工作。二是对已经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主要是做好动态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摸底排查的重点是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以及通过日常走访综合研判发现的其他困难群众。三是按照全省社会救助“123”数字化赋能架构(“1”:优化好“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2”: 维护好社会救助数据资源库、低收入人口信息库;“3”: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能力、社会救助数字化治理能力),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为支撑,优化拓展系统功能,形成“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的低收入人口“闭环”管理工作体系。四是建立预警信息分类处置机制。各乡镇要对于监测预警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尽快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对于监测预警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要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将求助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由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职责提供救助;对于监测预警特殊困难情形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及时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个案研究解决;对于监测预警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核实情况,并终止救助。五是在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如需获得救助,各乡镇(社区)及时申报材料并在天府通提交申请材料,我局对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 3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对确实符合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按照程序一一纳入保障并按月给予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