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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民政局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和救助帮扶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12-14 09:04:41
来源:
雅江县民政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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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雅江县印发了《民政局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和救助帮扶的通知》(雅民发【2021】169号)(以下简称《通知》),雅江县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进行了印发,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印发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脱贫成果出发,协同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是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是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合理统筹资源,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通知》印发依据

本次印发主要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 (2021) 113 号)、《四川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指南(第一版)》、《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甘困领办 (2021) 2 号) 等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三、《通知》主要架构

办法分为三个部分1.做好四类对象认定2.低收人口动态监测3.有关要求


《通知》主要印发内容

此次《通知》共三部分,一是四类对象认定
(一) 低保对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符合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低保边缘家庭等入保条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或个人,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予以确认。
(二)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予以认定。
(三) 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属于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1.5 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四)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也可称为支出型困难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因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是低收人口动态监测

(一)监测方式
依托“天府救助通”平台,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信息等数据信息,走访排查发现的其他低收入人口信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信息。建立各乡镇低收人人口数据信息台账。采取下列方法进行监测。一是日常走访。包村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结对认亲干部等在日常工作中随时走访探视困难群众,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上报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台账。二是随机调查。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驻村干部等,按照一定比例定期对低收入人口进行抽查。对抽查到的监测对象要安排人员直按入户探视,了解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三是数据比对。逐步将低收入口数据与乡村振兴、医保,教育、社保、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低收入人口家庭变化的相关情况,并把变化人员信息情况推送到民政、教育、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
(二)监测内容。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则立即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待遇发放等救助工作。
(三)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对象信息数据筛查,并按季度通过政务公文平台向民政、人社、教育、医保、残联等部门推送信息数据。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动态监测工作,进行数据交叉比对,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为相关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各相关救助部门实施相应救助帮扶后,向民政部门反馈救助信息,民政部门汇集各相关部门的救助结果信息,建立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台账。教育部门推送教育资助对象帮扶数据;人社部门推送就业帮扶数据;住建部门推送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和危房改造对象数据;卫健部门推送患大病、严重慢性病对象救助帮扶数据:医保部门推送因病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救助帮扶数据;乡村振兴部门推送易返贫致贫人口数据:残联推送重度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救助帮扶数据。

三是(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低收入人口认定动态监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有序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救助帮扶工作。
(二)加强部门配合。乡镇加强与县级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民政局统筹低收入人口认定、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并实施相应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财政部门根据救助需求等因素,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合理安排相应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持续开展。(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群信息公开栏、干部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对象范围、标准和认定程序,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规定,为顺利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