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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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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雅江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雅江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面提升森林、草原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1〕12号)精神,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该《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部分16条,分别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分级设立林长、分级明确林长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维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强化森林草原保护支撑保障、合理确定目标责任、完善保护发展支持政策、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督导考核评价。全面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使责任体系更加完备,林地保有量、草原保有量、湿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保持稳定,人为火灾显著减少,涉林草违法案件显著下降,森林草原综合治理、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干部群众护林护草意识显著增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