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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乱象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的通知解读
2025-03-21 16:45:39
来源:
雅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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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秩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州关于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乱象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二、起草目的

2022年以来,我县先后多次下发通告和通知要求县城规划区及G318沿线等重点区域禁止土地私下买卖、乱圈乱占、乱搭乱建、切坡建房、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楼顶加层等违法行为。目前,个别群众在属地乡镇和职能部门反复告知并下发停建通知后,仍然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个别人员大肆违规圈地、占地,违法抢修、抢建,破坏公平正义、扰乱社会秩序、挑战公众权威、触碰法律底线,是典型的“违法者得利、守法者吃亏”不良违法行为。对此,全县通过开展土地乱象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土地乱象和违法乱建行为,从严整治违法建(构)筑物,依法规范全县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秩序。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违法占用土地行为。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含耕地、林地、草地等)的行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建设住宅、库房、厂房等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或破坏耕作层的行为;非法圈占荒山荒坡进行切坡造地和非法建房的行为。

(二)非法交易和流转行为。集体土地私下买卖、非法转让、以租代征等行为;非法买卖土地擅自变更土地用途;违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避土地审批程序的行为。  

(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城镇规划区内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甲建乙违法切坡造地、挖山建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非法占用河湖岸线、公共用地、公共道路、林地、绿地、河道等公共空间私搭乱建;违规在原建构筑物上加层、搭建阳光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时限

2025320日起,根据乡镇和工作专班前期摸排情况,对各类土地违法和违规建设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治期间,暂停一切建房审批(符合《雅江县森林火灾恢复重建指挥部关于开展3·15火灾房屋重建宅基地审批的通知》雅重建指〔20246号文件要求的除外);对各类顶风作案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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