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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雅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6-08-24 17:31:25
来源:
雅江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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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实现许可证资源精准高效配置,雅江县局(分公司)结合实际,根据零售户市场存量与合理容量的数量关系及变化趋势,动态评估现有合理布局规划的适应性后,拟对现行《雅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行修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

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2021年3月31日起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

6.《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烟法〔2024〕55号)2024年3月27日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

7.《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的指导意见》《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要全面评估现行合理布局规划,对存在瑕疵的,不适应需求的,应根据指导意见适时修订的工作要求。

三、制定必要性

(一)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一方面考虑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要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考虑了上一版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情况,并根据此类地区人口相对密集、交通相对方便等地域特征,确定了具体标准。

(二)随着县上经济发展较快,流动人口增多,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的证件管控模式已经不适应雅江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要求迫切需要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

四、主要内容

城网的区域划分,按照“总量+距离”调控模式,适用于城市街道。

1.河口社区:每个卷烟零售点之间间距调整为同侧50米、异侧35米。

(1)解放街(含木雅广场),卷烟零售点控制在20户以内。 

(2)解放横二街,卷烟零售点控制在1户以内。

(3)解放后街,卷烟零售点控制在2户以内。

(4)解放新街,卷烟零售点控制在4户以内。

(5)步行街(含梯子巷),卷烟零售点控制在6户以内。

(6)滨江路,卷烟零售点控制在2户以内。

(7)川藏街,卷烟零售点控制在12户以内。

2.渡口社区(及东城小区),卷烟零售点控制在5户以内,每个卷烟零售点之间间距调整为同侧50米、异侧35米;

3.城厢村卷烟零售点控制在7户以内,每个卷烟零售点之间间距调整为同侧50米、异侧35米。

农网的区域划分,按照“总量”调控模式,适用于乡镇街道。

1、河口镇,卷烟零售点控制在15户以内:山背后村1户、麻子石村1户,三道桥村5户,下渡村1户,本达宗村(不含县城)7户。

2、呷拉镇:卷烟零售点控制在18户以内(呷拉村8户、西地村3户、脚泥堡村2户、白孜村4户、苦乐村1户)。

3、西俄洛镇:卷烟零售点控制在6户以内(康巴汉子村2户、俄洛堆村1户、汪堆村1户、苦则村1户、牛角洞村1户)。

4、红龙镇:卷烟零售点控制在7户以内(错柯一村3户、错柯二村1户、东来一村1户、东来二村1户、马它马村1户)。

5、麻郎措镇:卷烟零售点控制在8户以内(唐俄村3户、麻郎措村1户、巴德村1户、唐足村1户、牙巴村1户、唐岗村1户)。

6、波斯河镇:卷烟零售点控制在7户以内(孜河村1户、南根村1户、邓科村1户、雨日村1户、下日村1户、俄古村1户、日衣村1户)。

7、八角楼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9户以内(八角楼村2户、松茸村1户、木泽西村2户、维锡村1户、王呷村1户、扎日村1户、同达村1户)。

8、普巴绒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5户以内(甲德村2户、亚中村1户、普古村1户、日孜村1户)。

9、祝桑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6户以内(奔达村1户、

夺雅宗村1户、真达村1户、尼玛宗村1户、德察村1户、本孜村1户)。

10、米龙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5户以内(米龙村1户、程章村1户、然公村1户、陇冬村1户、本孜绒村1户)。

11、八衣绒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3户以内(茨马绒村1户、格日村1户、木灰村1户)。

12、牙衣河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4户以内(木恩村1户、牙衣河村2户、江中堂村1户)。

13、德差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5户以内(下德差村1户、中德差村1户、上德差村1户、吕村1户、布孜村1户)。

14、柯拉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4户以内(解放村1户、益因一村1户、益因村1户、伙拉村1户)。

15、瓦多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5户以内(白龙村2户、交吾村1户、杜米村1户、中古村1户)。

16、木绒乡:卷烟零售点控制在4户以内(安桂村1户、木绒村1户、沙学村1户、新卫村1户)。

  优待政策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下区域不受所属地区数量、间距限制:

1、雅江县辖区内大型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在200人以上),按照实际需求在工区内可设置1个零售点,许可证有效期限根据工程施工时间确定。

2、具备安全技术和安全设备设施条件的加油站便利店可以设置1个零售点。

3、铁路雅江站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对内经营的零售点,可设置1个卷烟零售点。

4、为推销本地农产品、农副产品或乡村振兴项目,县政府设立的定点销售点,规模在100㎡以上,可设置1个零售点。

5、县委、县政府统一打造并批文的旅游休息点或旅游环线服务区,可以设置 1个零售点。

6、大中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营业面积在300㎡以上,可以设置1个卷烟零售点。

7、雪茄烟(不经营卷烟)专营店,可设置1个零售点,雪茄烟与售卖传统卷烟持证人、申请人互不为参照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放宽办证条件:

(一)残疾人:需提供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的残疾证复印件、申请表、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按照《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残疾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指导意见》,对视力残疾:一级盲、二级盲;听力残疾:一、二、三级;言语残疾:一、二、三级;肢体残疾:重度(一级)、中度(二级)。不受区域数量限制,零售点间距要求在所属区域原间距要求上放宽50%。

(二)残疾军人、烈士家属(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或享受低保待遇,不受区域数量限制,零售点间距要求在所属区域原间距要求上放宽50%。

(三)于 2021 年及以后主动申请歇业的中小学、 幼儿园周边零售户申请新办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办地址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进出口通道(包含消
防通道) 间距调整为同侧 50 米以上,异侧50米以上的;
  2、新办地址位于原经营地址 50 米以内的;
  3、新办地址与最近零售点间距调整为同侧20米以上,异侧20米以上的。

禁止性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申请资格方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或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的。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5、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7、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3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二)经营场所方面

1、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2、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3、同一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

4、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保障措施,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或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的场所。具备安全保障措施的加油站便利店除外。

(三)经营方式方面

1、通过涉烟自动售货机(柜)、无人超市、电玩游戏机等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2、利用信息网络渠道销售卷烟的。

(四)特殊区域方面

1、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及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50米以内的经营场所。

2、诊所、医院、党政机关内部等依照当地政府或机构明确规定不能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五、适用范围

《雅江县烟草市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适用于雅江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卷烟零售点。

六、有效期及施行日期

《雅江县烟草市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未在制度中明确,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有效期为五年。

雅江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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