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顺康大药房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的
公 示
根据《甘孜州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 (诊所)准入评估细则》(甘办发〔2022〕8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医保局医药机构评估领导小组评估,拟将雅江县顺康大药房纳入职工门诊统筹零售药店。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雅江县顺康大药房 |
雅江县木雅广场 |
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即4月27日至5月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5120115。
雅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