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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
2024-02-01 11:14:42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数:
2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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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我县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雅江县呷拉镇白孜村、呷拉村、脚泥堡村、西地村,河口镇本达宗村。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86.8840公顷,其中农用地62.6773公顷(含耕地11.3730公顷),建设用地10.3273公顷,未利用地13.8794公顷。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征收单位

雅江县人民政府

四、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将开展被征收范围内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雅江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途径: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和雅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时间: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0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确定的征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土地原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抢种、抢栽各种经济作物及林(竹)木、花卉;不得新建水利、乡村道路等设施;不得抢修抢建房屋、圈舍及其他构筑物;不得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加层和装潢;不得转让和流转土地;除正常生育、婚嫁外,不得办理户口迁移;停止办理一切经营、税务登记手续。

凡在本公告之日后抢栽、抢种的经济作物、林(竹)木、花卉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水利、交通等设施,将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征收土地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严格监管,确保不改变土地原状和房屋现状。

特此公告。

 

联系人:岳海波

联系电话:0836-2260900

联系地址:雅江县自然资源局

 

雅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